电子烟投毒案判决结果,电子烟投毒案判决

aolekeji 1年前 29327浏览 0评论

电子烟投毒案判决结果:被告人王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宣判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第三百三十八条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电子烟投毒案判决结果

上海复旦大学有一百多位学生联名上书要求不要把复旦大学投毒案的林森浩立即执行死刑,要给他忏悔的时间。这件事情引起了网络上的热议。有人支持,但更多的人是反对的,认为林森浩是罪有应得。笔者也想就复旦大学投毒案的事件来解读林森浩行为背后的性格和造成这场悲剧的真正原因。
性格决定命运。我们人类对性格的了解还处在初步阶段,在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认为人的性格是复杂的。目前为止有关性格知识方面的理论探索还不足以指导学生形成有利于自己成长的健康性格。性格悲剧在现实生活中累见不鲜,复旦大学投毒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个案。
林森浩一审判决结果为死刑,新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投毒案的当事人林森浩,询问他对法院的判决有何评价,林森浩觉得以命抵命,才对得起受害者黄洋。记者进一步询问他如果二审维持原判,你会把你的死归责于谁?你自己、家庭教育、学校环境、社会还是别的什么?林森浩回答归责于自己。在生与死的关键时候,林森浩在回答每个问题时都很快,他很平静,回答几乎不加思索。从性格分析的角度,作者认为要让类似林森浩的悲剧不再重演,需要首先深刻反思一下国内的亲子教育。
为什么要反思我们的亲子教育呢?笔者认为林森浩是失败的亲子教育的牺牲品。直接责任是林森浩的母亲在他早期成长的过程中满足了他的物质需要却没有满足他的心理需要。间接责任是国内缺少正确的亲子教育知识方面的引导。为什么林森浩的母亲有直接责任?为什么说她母亲只满足了林森浩的物质需要而没有满足他的心理需要?林森浩的母亲像绝大多数的母亲一样,对儿子尽到了她应尽的责任。林森浩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我父母都很勤劳、本份,特别是我妈。”林森浩恋爱屡遭挫折,与异性打交道缺乏经验。他高中一个女同学回忆,她多次向林森浩请教问题,他从不拒绝帮忙,但如果多问两句,他就不敢直视她的眼睛。直到读研的第一年,林森浩谈了一个医学院的女朋友,但林的爱情观被他在学生会的同学形容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在一次聚会上,林森浩问一个女生的年级,猜不中就要喝酒,几杯酒下肚,女生反问林森浩的名字,他也要女生猜,不料女生当着许多学生的面回答,我对你没有一点兴趣。更受打击的是过了一会儿有个帅哥过来了,这个女生主动跟对方报了自己的名字和年级。瑞士知名心理学家维蕾娜.卡斯特在《人格阴影》一书中发现男性如果在小时候与母亲不能心理相通,日后他与异性交往就会出现心理障碍。因为母亲是男性生命中第一个打交道的异性,男性长大后与异性交往的经验取决于小时候与母亲的良性互动。前面提到性格决定命运。为了让类似林森浩的性格悲剧不再出现。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到每位母亲在儿子的早期性格成长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这一因素的忽视会导致性格缺陷。
林森浩投毒案的直接原因是分裂性格。参照美国《心理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林森浩属于分裂性格。这种性格出现于青年期或成年早期。分裂性格有七个特点:1、多疑,2、不信任他人,3、妒忌,4、敏感、5、易怒,6、心怀怨恨,7、自负。上述特点若有五点符合,即可诊断为分裂性格。作者依据现有的视频和文字资料发现有六个特点在林森浩的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当室友即受害人黄洋愚人节前放出话来准备整人,林森浩就以为黄洋要拿自己开刀。于是产生了一个念头,决定在愚人节那天教训一下黄洋。敏感多疑不信任他人导致了他最后的投毒行为,在加上林森浩潜意识中妒忌黄洋所学的临床医学专业,并且黄洋在他面前总是骄傲自满,激发了他性格中的易怒和心怀怨恨的不良情。,多种因素的综合使他走上了一条背离常规的人生轨迹。
不健康的性格分为三个大类,分别为行为反常类、情绪古怪类、恐惧焦虑类。行为反常类包括边缘性格、反社会性格、自恋性格、表演性格。情绪古怪类分为分裂性格、分裂样性格、偏执性格。恐惧焦虑类分为回避性格、强迫性格、依赖性格。不健康性格出现在15-24岁之间,目前青少年性格问题已经暴露出传统教育元素的缺失。亲子教育势在必行。学生和成人共同面临两个主题——做事和做人。有的学生大学毕业以后,做事是他的强项,因为他们偏好做事;有的学生脚踏实地,注重做事的过程,有的学生有雄心壮志,注重做事的结果。有的学生大学毕业以后,做人是他的强项,因为他们偏好做人;有的学生喜欢社交,可以开发人脉资源;有的学生善良可靠,可以维护人脉资源。如果学生在15-24岁之间出现了性格问题,那么做事和做人都会受到影响。林森浩是属于偏好做事的性格类型,做事是他的强项。从相关视频及网上文字资料显示,林是属于有雄心壮志注重做事结果的人,类似于西游记里面的孙悟空。而他的妈妈尽管也偏好做事,做事也是强项,不过她与林森浩不同在于她脚踏实地注重做事的过程。由此可见,他的妈妈是挑剔型的家长,而林森浩是对抗型的孩子。挑剔型和对抗型没有对错优劣之分。问题是中国的家长往往以自己的性格标准塑造自己的孩子,把孩子培养成符合自己期待的龙或凤。他妈妈有主见,注重做事的过程和细节,而林森浩也有主见,却是注重结果不关注细节的孩子。如果他妈妈接受过高等教育,肯定是属于管理型的守业人才,而林森浩是属于权力型的创业人才。这种孩子不是属于听话的性格类型,而现实的情况是林森浩从小到大非常听话,比较自卑还略显羞涩。跟他长期相处的朋友都认为他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他也试图改变自己的性格,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势。其实他真实的性格,并不是听话、自卑、羞涩、软弱,而应该是不听话、自信、大胆、强势的类型。那么林森浩的性格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他为什么会走到今天形成分裂性格呢?让我们走进林森浩的内心世界,去发现林森浩的真实性格。
笔者认为林森浩的性格问题主要出在他妈妈的早期亲子教育方式上。他妈妈是一个守本分的勤劳的人,并且是一个慢节奏的人。而林森浩是一个有冒险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人,并且是一个快节奏的人。如果说他妈妈的行为模式是对自己要求很严格,对别人也要求很严格。那么林森浩小时候的行为模式是那种对别人要求很严格,对自己要求不严格的人,不恰当的亲子教育方式导致了林森浩的性格被母亲所同化了,他变成了一个听话、自卑、羞涩、软弱的孩子。由于他不能展示自己的真实性格,导致他人际关系和学习都比较迷茫。孙悟空被唐僧念经的时候他不一定是做错了事情,唐僧念孙悟空的经是不可能把孙悟空变成另外一个唐僧的。当一个孩子的性格被扭曲的时候,他性格中真实的一面并没有消失,而是会以社会不认可的方式表现出来,所以直到林森浩制造了一个校园投毒案后,他的妈妈对记者说:“她不相信自己的孩子会做害人害己的事。”她的儿子已经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她仍不明白是因为从小没有满足林森浩的心理需要,一味的要求林森浩按照她的要求来处事造成的。了解他的同学也不相信林森浩会做这样的事情。林森浩投毒案发生后,警方一直都不明白他的作案动机。林森浩本人直言不讳,他跟黄洋同学有时会聊到理想和人生话题,他只是看不惯受害人黄洋在自己面前骄傲自大,只是想在愚人节教训一下他,从没想过要把他置于死地。至于在黄洋同学的弥留之际,林森浩有几次机会保住黄洋的生命,把黄洋同学从死神手中救出来,遗憾的是林森浩并没有主动伸出援助之手,正常人会认为林森浩是故意杀人。还有一种说法在网上流传,认为林森浩是一个冷酷的人,他铸成大错死不悔改,他们的依据是在法庭上林森浩脸上没有表情,内心淡定。试想如果唐僧是孙悟空的妈妈,唐僧的表情是严肃的,孙悟空的表情是威严的,这两种表情写在一个人脸上,在正常人看来是一张冷酷的脸,甚至是一张杀人不眨眼的脸。笔者认为不能从一个学生的面部表情对一个人盖棺定论。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忏悔方式。至于他是否是故意杀人我们除了考虑他的行为,也需要考虑他的性格。因为行为代表了一个学生做什么,性格代表了一个学生为什么要这样做。林森浩的性格是分裂性格,这种性格不能很好的处理一些棘手的现实问题。如果我们的亲子教育做得好,林森浩这种悲剧应该是不会发生的。复旦大学的一些学生联名上书希望能给林森浩一次活着的机会,让他忏悔。笔者认为法律的尊严不能亵渎。一个人犯了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不要由于没有正确知识指导的亲子教育产生的悲剧再发生在其他学生身上。
林森浩的性格因素导致投毒案的间接原因是国内没有建立正确完善的亲子教育体系。亲子教育专家往往以自己的性格标准和经验标准来判读和引导孩子,并没有真正认清孩子,泛泛而谈的经验也不能赢得家长和学生的普遍认可。
和睦相处呗,多待别人好一点,自然受到尊重不受伤害

二:电子烟投毒案判决

我一个从事警察职业的朋友跟我讲述过一个靠蛛丝马迹破获的真实案件。

某派出所民警,在办完案件骑电瓶车回派出所的路上,偶然间发现一对父女装扮的人走在派出所门前对面大街上。奇怪的是,这对父女装扮的人,父亲穿的很时尚,发型也很潮流。而女儿就是普通农村女孩的装束,比较邋遢,好像脸也没洗。他凭直觉就觉得他们可能不是真正的父女关系。

于是民警掉头对这对父女实施了跟踪,由于民警穿着便服且路上人也不少,因此并没有被他们俩人发现。经过跟踪,最后民警看着他们进入了一家宾馆,觉得事情不太对劲,就打电话像当天值班的副所长进行了汇报,副所长指示盯住人,一会增援民警就会赶到。

增援民警到达楼下以后,经过询问,宾馆老板说那个男的是外地人经常带不同的小孩子进出宾馆。在确定那名男子的居住房间以后,民警破门而入,当场将该男子控制。

事后经过审讯,该男子交代他是拐卖儿童犯罪团伙的一员,主要负责看货,就是让有意向购买的人看一下孩子的状况。公安部门没有就此停下脚步,他们深挖线索,最后破活了一起有组织的拐卖儿童的案件。

三:电子烟涉毒事件

近年来

电子烟在酷炫的造型及

“低害化”宣传的包装下

逐渐成了“潮流”和“时尚”

一些人也把电子烟当成香烟的替代品

最近

一种吸了会“上头”的电子烟

引起了人们的

电子烟24.png

今年7月初

广州白云警方接到群众报警

称一名男子有中毒的症状

警方调查后发现

该男子中毒的原因

与其网购的“上头电子烟”有关

这种电子烟的烟弹中

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吸食后会让人出现迷糊状态

严重时会出现幻觉和昏迷等中毒现象

我们都知道

大麻是一种毒品

但“合成大麻素”

大家可能还不太了解

合成大麻素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因为与大麻植物中的化学物质相似,被称为合成大麻素。合成大麻素不依赖于大麻的种植,成本更低,成瘾性比大麻强。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滥用方式主是溶于电子烟油喷涂于烟丝等介质表面。人吸食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并且会不知不觉中染上毒瘾。而过量吸食则会出现昏迷、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并可能引发毒驾、故意伤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今年5月

国家禁毒委联合公安部、国家卫健委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公告》

自2021年7月1日起

正式整类列管

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这意味着

合成大麻素已被列为新型毒品

对此

白云警方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最终发现这背后存在一个

跨省市运输贩卖毒品的交易链条

经警方调查

“上头电子烟”的卖家

通过

买主下单付款后

再由专门的人按需求

加工制作电子烟烟弹并发货

每个售卖的烟弹中

一般会加入0.5ml左右的烟油

警方缴获的涉案物品

团伙成员通过注射器

把合成大麻素注入普通烟油中

因为是手工操作

用量是非常难以控制的

一旦过量会对吸食者的身体

造成非常大的危害

警方缴获的涉案物品

经过周密部署

白云警方在上级公安机关

和相关省市地方公安的支持协助下

在广东、广西、江苏多地

抓获35名涉案嫌疑人

缴获合成大麻素制品约147.2克

以及烟弹130个、电子烟杆45支、

注射器45支等涉案物品工具一批

侦破了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系列案

警方缴获的涉案物品

目前

该案全链条违法犯罪涉案人员

全部落入法网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案件调查中

民警发现购买者大多是年轻人

抱着猎奇心态去尝试

不但没有健康意识,也没有法律意识

警方提醒

此类行为也属于吸食毒品行为

如果过量吸食

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

比传统天然大麻素效果更强危害更大

近日

广州市首例“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案

一审宣判

11月24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贩卖毒品罪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该案是广州市首例宣判的“上头电子烟”涉毒案。

今年7月14日,被告人林某池与购毒人员约定以1600元的价格交易1小瓶含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并通过跑腿服务把电子烟油送达给购毒人员,通过

涉案电子烟油被公安人员截获,经鉴定,检出列管合成大麻素ADB-BUTINACA成分。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林某池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池违反我国对毒品的管制,贩卖被列管的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决被告人林某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一台予以没收,涉案电子烟油予以没收销毁。

近段时间以来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破获多起

涉“上头电子烟”的新型毒品案件

越秀区人民检察院陆续批准逮捕了

该类毒品案件9件15人

提起公诉6件10人

现场抓获“上头电子烟”贩卖人

多起贩卖“上头电子烟”案件中

犯罪嫌疑人均为25岁以下

甚至还有一些未成年人

涉案的“上头电子烟”

为什么“上头电子烟”

会让不少年轻人深陷其中?

原因在于

合成大麻素的活性高、药效强

直接作用于神经系统

使人能迅速产生轻飘飘、眩晕

甚至致幻等反应

只需要1毫克的剂量

就能产生比天然大麻几倍

甚至几十倍的效果

贩卖者勾兑的“上头电子烟”

由于“上头电子烟”很多都是私人调配

对合成大麻素的添加量控制不严

容易造成合成大麻素

在电子烟中的浓度过高

导致吸食者有中毒反应

“上头电子烟”

穿上了电子烟的“马甲”

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

该如何区分二者?

首先是外形

“上头电子烟”通常呈笔状,长度30cm左右,含有为无色、黄色至褐色黏稠液体。这种形态的产品,与市面上常见的正规电子烟外观明显不同。

其次是成分

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这些添加物都是较为常见的食品或者药品添加物。而“上头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

其中四氢大麻酚(THC)是毒品大麻的有害成分,滥用者在吸食后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

人工合成大麻素的AMB-FUBINACA(或MDMB-CHMICA)成分甚至比THC危害更大,同样的剂量下,毒性甚至比海洛因还大,1克相当于5.5克海洛因,这导致很多大麻滥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坠机”症状,即过量吸食而导致的中毒现象。

警方再次提醒

毒品可能会以任何形式出现

大家要时刻保持警惕

加强对新型毒品的防范意识

对于一些喜欢赶新潮、

盲目跟风的群体来说更应注意

不要抱着尝鲜的心理去尝试

要杜绝购买含有合成大麻素的

电子烟及其他相关产品

如果大家发现任何

“上头电子烟”的信息

一定要提高警惕

遇到违法犯罪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四:电子烟中毒事件

劣质电子烟的危害:

 1、首先是一些不法商家为达到更好的效果,电子烟液部分可能会不良商家被违反添加有害物质,比如二甘醇代替丙二醇、亚硝胺、塑化剂、重金属等,这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伤害。

 2、其次有一些电子烟使用的电池质量差劲,此类锂电池没有经过强制化安全和质量认证,在电子烟狭小的体积内放入此类锂电池,犹如将一颗定时炸弹放入嘴里,美国上半年发生的电子烟在烟民口中爆炸事故,即为此类锂电池惹的祸。

 3、还有就是一些商家在电子烟里面添加了少量尼古丁,轻者导致使用者头晕、恶心、呕吐,重者可能导致中毒。

 4、另外就是市场上面很多电子烟称“7天成功戒烟,不成功就退款”等,片面夸大电子烟的戒烟辅助作用,把电子烟吹嘘为抽完就能戒掉的神奇戒烟效果,导致很多烟民带着过高的心理期待值和错误的认识去购买,使用后发现根本就不是宣传中说的那么神奇,于是极度失望,并对产品产生了极大的误解,再次点燃手上的纸烟,重新回到有害香烟的怀抱,大大降低了戒烟的积极性和信心。

 5、电子烟市场存在假冒伪劣、事故多发:国内外曾发生多起电子烟产品的假冒伪劣问题,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严重事故,更是引起了各国媒体对电子烟产品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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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一家专注电子烟研发、制造及销售一体的高新企业,承接:ODM、OED、CBD业务


公司是有两个生产许可证,


1.宜宾50条生产线,日均产能达20万只。


2.深圳16条生产线,日均产能6~8万只


同时我们自有品牌,在德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 ,月销150万支。


在欧洲、俄罗斯、英国都有分公司和云仓,也就是说客户下单之后呢,可以就近安排下单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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